明朝正德年间,有个叫李赖子的,好作十七字诗,能触目成
咏。当时天旱,太守求雨未应,他作诗嘲笑太守。诗云:
太守出祷雨,万民皆喜悦。
昨夜推窗看,见月。
诗传到太守耳朵,甚为生气,下令传讯他。太守说:“你善吟
十七字诗,不妨再来一首。若是佳作,便放了你。我的别号叫西
坡,就以此为题吧。”
李赖子一生玩世不恭,并不多加思考。应声吟道:
古人号东坡,今人号西坡,
若将两人比,差多。
太守被激怒了,令人打他十八大板。刚打完,李赖子又吟道:
作诗十七字,被责一十八,
若上万言书,打杀。
太守更加怒不可遏,判他诽谤罪,发配阳。临走,李赖子的
舅舅前来相送,两人相持而哭。哭罢,李赖子说:“临别没有什么
送舅舅的,就吟一首诗相赠吧。”说完,口占一诗云:
发遣在郧阳,见舅如见娘,
两人齐下泪,三行。
两人为何是三行泪呢?原来他舅舅是一只眼也。